| 法高职秘(2008)1号
各位建议主编:
根据《关于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规划教材专家审定会议议定事宜及有关教材编写申报的通知》(法高职秘[2007]11号)文件的精神,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拟定于1月22日至24日在福州市召开第一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议主编培训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认真传达贯彻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请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大元教授及福建省有关高职高专教育专家讲授高职高专教材的核心要求、编写技术,统一思想,明确高职高专教材编写的具体要求。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建议主编:
1、刑事法律制度,建议主编:山东政法学院曲伶俐
2、民事法律制度,建议主编: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胡爱国
3、行政法律制度,建议主编: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叶群声
4、经济法律制度,建议主编: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葛现琴
5、监区工作实务,建议主编: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赵秀伟
6、罪犯心理,建议主编: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马立骥
7、劳动教养人员习艺劳动,建议主编: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周雨臣
8、痕迹检验,建议主编:武汉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袁家盛
9、文件检验,建议主编: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李永清
10、视频监控系统,建议主编:福建警官职业学院王光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周凌
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建议主编: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何为民
(二)教材组有关人员:
1、李祖辉(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2、何如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3、杨 梓(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4、张卫华(山东政法学院)
5、章恩友(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6、金 川(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三、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定于1月22日至24日(22日报到)在福州市景冠饭店(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总台电话:0591—87020311)召开。
四、其他有关事宜:
1、请与会人员于1月21日前将往返车次(航班)电告福建警官职业学院,联系人:张春松;联系电话:0591--83612930;传真机:0591—83660645;手机:13774572537。
2、与会人员食宿费自理,并自行到会,请有关院校对建议主编及参会人员的工作予以支持。
二00八年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