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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五年监狱刑罚职能彰显
 稿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时间:2008年05月06日
    
  重庆市监狱八监区服刑人员李某告诉记者,现在帮教方式多了,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我已经通过了ISO9000认证的培训,还有两年我就刑满了,出狱后我就能自食其力了。”
  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服刑人员曹某说,现在民警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狱务公开,减刑、假释、记功和每个人的改造分数都公开,服刑人员发现不公,可以随时向干部反映,干部调查后,反映属实的肯定纠正。

    记者手记

  监狱体制改革最大的成效是什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豫黔的回答是:“监狱体制改革使其刑罚职能得到了强化,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化水平大大提升。”
  据李豫黔讲,目前,一批教育改造、心理矫治、监所管理、警务管理、狱内侦查、临床医学等监狱工作急需的专业、紧缺人才已经充实到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来。
  经费全额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为监狱卸了经济包袱,监狱的安全稳定、监管设施逐步改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逐步健全,特别是监狱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相结合,逐步实现服刑人员劳动由分散向集中、室外向室内转变,监狱生产由农业向工业转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与改革试点前相比,服刑人员脱逃率和狱内发案率均比试点前大幅下降。
  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也有了进一步提高。在过去体制下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生产、轻改造,重监管、轻教育的倾向逐步得到扭转,监狱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依法完善监管改造工作机构和制度,增强管理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陈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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