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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作者:   出处:   时间:2008年03月27日
    一流的后勤服务:学院建立了餐饮、超市、游泳、洗澡、理发、照相、洗衣、IC电话、修理、书店、储蓄等全方位的学习生活综合服务体系,足不出校园即可享受超值的服务;学生宿舍都配置了电话,综合性食堂采用了现代化微机管理,饭菜花样繁多,质优价廉。卫生所与地方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了一整套卫生保健、疾病防治快速应急机制等医疗体系,确保全院师生的身体健康。
    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学院注重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度工作,培养学生终生学习能力。学院开通了“专升本”的直通车,普通高职学生毕业后,可参加“专生本”考试,成绩合格可直接升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商学院等对口本科院校,就读相关专业,毕业颁发该校全日制本科文凭。同时学院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国家自考本科二学历服务。为有志升入大学本科层次继续学习和深造的专科学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畅通的就业渠道:
    1、学院以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高级警官为主,每年将有近1/3高职毕业生通过公务员职位考试被录取为正式在编在岗人民警察(国家正式干部)。
    2、学院以培养学生上岗就业为教育教学目标,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安置。确立了:全员参与解决就业、全过程指导就业、全方位实现就业的毕业生指导体系。注重学生与社会的对接,拥有稳定的就业市场,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推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制”教育。
    3、学院有健全的就业指导机构,设立院系两级就业工作体制,院长亲自抓就业工作,全院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形成了一整套就业工作责任制体系,从学院领导到普通教师人人肩上有为学生推荐就业岗位的责任。形成了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05年高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了82.25%,受到省教育厅的好评。
    4、学院在哈尔滨、北京、上海、广州、大连等地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和对已就业毕业生的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
    5、学院建立了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库和毕业生就业网站,同全国许多单位建立了长期联系和合作关系,省内外岗位就业群不断扩大。通过政策指导、信息服务、推荐就业等开展就业工作。我院毕业生扎实的专业功底,娴熟的职业技能,端正的从业态度,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有些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
    6、就业指导机构征集毕业生就业意向信息,针对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工作,采取定期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专场招聘会、与企业联合办学择优录用等多种就业形式,竭力帮助毕业生尽快就业。毕业生一经落实用人单位,学院将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7、学院设有黑龙江省人事厅批准的“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我院高职毕业生享有报考公务员职位考试的资格,我省司法厅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公务员职位名额让我院毕业生通过考试择优录用到监狱、劳教所人民警察岗位以及安排到市地司法局及所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工作。其余毕业生由学院在哈尔滨、北京、上海、广州、大连等地设立的“毕业生就业安置办公室”直接推荐到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司)工作。学院在三年内为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跟踪管理等服务。
    8、学院被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人事局授权设立“哈尔滨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站”进行人事代理。对安排在哈尔滨市工作的外地毕业生,学院与哈尔滨市人才交流中心共同负责为外地毕业生办理哈尔滨市城镇户口。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厚德载物,知行统一”为校训。立足龙江,服务全国,面向全国十多个省市招生。我们热忱欢迎你报考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并愿为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良的教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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