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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稿件来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时间:2008年05月14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司法部惟一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院校代码为:11903。
    1.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文理兼招,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3)我院对考生有男女比例限制,女生不超过录取总数的15%;所有考生应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体标准请浏览我院主页(www.cicp.edu.cn)。
    (4)我院为警察类提前批录取学校,录取前须对考生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
    (5)录取方式: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学生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
    3.收费标准:
    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4.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2——5910067
    (2)传真电话:0312——5910065
    (3)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4)院校网址:www.cicp.edu.cn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浙ICP备07019449号
主办部门: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571-8691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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