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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作者:   出处: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时间:2008年06月04日
    
学 院 简 介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82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办学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确立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
    自学院成立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十分关心,给予了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政府主席王正伟、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多位领导先后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学院现挂有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宁夏法官进修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律函宁夏辅导总站等四块牌子。学院面向全国11个省(区)招收大专层次的高中毕业生,在本区招收五年制大专和中职层次的初中毕业生。学院除举办学历教育外,还承担着法律类成人学历教育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公务员、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业务的培训和全区法官、人民调解员、法警的培训任务。现有在校生2330余人,各类函授生4000余人,每年培训干警1000多人次。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政法系统及相关部门的骨干力量,不少毕业生走上了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
    学院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交通便利、环境幽静。现有校园面积346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有全区同类院校一流的校园网和较完备的教学设施。学院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拥有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礼堂、餐厅、浴室、学生和教工宿舍等设施;拥有计算机500余台,全部实现了网络管理。校内建有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语音室、模拟会计室等多处实习实训场所;信息中心配有先进的摄录像、编辑等设备,学生教室装有闭路电视、网络教学系统,可组织大规模的电视直播教学和网络教学;图书馆藏书近20万册;学院设有汽车驾驶培训中心和训练场一处,可满足在校学生参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均配有电话;食堂管理引入目标经营,花色品种多、饭菜质量高、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浴室、医务室等服务机构一应俱全。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化较强的师资队伍,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33名,中级职称19名;硕士研究生22名。2006年学院聘请了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宁夏大学等8名全国全区知名学者和专家为客座教授,进一步增强了学院的师资力量。学院注重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和建设,目前具备律师资格、法律工作资格、会计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33人。
    学院现设有三年制大专、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初中中专、高中中专、自考本专科。先进的管理理念、规范的管理模式树立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形成了“奖、助、贷、减、免”的工作模式,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中职助学金1500元等国家助学金管理机构。学院内设奖学金(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训练标兵)等每年评审表彰奖励一次。学院在图书馆、院卫队等部门给与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一定数目的工作补贴,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特色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从严治警的办学方针,坚持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以“崇德明知、尚法敦行”的校训为引导,以严格的制度、人性化的管理教育培养学生。学院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学习基础知识、专业理论,而且学习汽车驾驶、散打、擒拿格斗等专业技能,通过努力学生在毕业时不仅可以取得大专毕业证、本科自考毕业证、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汽车驾驶证、秘书资格证。学院为了提高学生学历层次,促进学生就业,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分层次教学。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本科考试;也可于毕业时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专升本考试或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升入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站本科继续深造。
    2007年,学院为提高办学层次,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东西部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山东东营市设立校区。还在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福建时代人才学校、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的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实习就业提供了保证。今年又同深圳、北京万科物业公司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招收高中起点一年制中专生,学生毕业直接到万科物业公司就业。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与东部院校和有关单位合作,向东部发达地区输送更多毕业生。
 
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08年在宁夏招收高中起点大专490人,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100人,招收一年制高中中专50人,初中起点三年制中专150人。
招生对象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计划数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高中起点
法律事务
3
高职(专科)
100
3300
800
司法助理(司法鉴定方向)
3
高职(专科)
40
3300
800
法律(经济法律事务方向)
3
高职(专科)
40
3300
800
法律(物流管理方向)
3
高职(专科)
40
3300
800
刑事执行
3
高职(专科)
50
3300
800
书记官(法律文秘)
3
高职(专科)
40
3300
800
社会工作(法务方向)
3
高职(专科)
40
3300
800
司法信息技术
3
高职(专科)
45
3500
800
司法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方向)
3
高职(专科)
45
3500
800
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
3
高职(专科)
50
3300
800
法律
1
高中中专
50
2300
400
 
初中起点
法律事务
5
中职(专科)
100
1950
400
计算机速录
3
初中中专
100
1950
400
法律事务
3
初中中专
50
1950
400
 
三年制高职、中职专业介绍

    1、法律事务专业 (专业代码690104):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从事法律服务以及律师助理等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法理、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律师公证仲裁制度、婚姻家庭法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法律文书、应用口才、应用写作、汽车驾驶技术等。
    2、司法助理专业﹙司法鉴定方向﹚(专业代码690101):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律、司法鉴定等方面的知识,具备法律、司法鉴定等方面的实务能力,能够胜任从事司法鉴定辅助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法理、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概论、法医学、司法会计、行政管理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证据法学(实务)、应用写作、物证鉴定技术、司法工程鉴定、应用口才驾驶技能培训等。
    3、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专业代码690104):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掌握经济管理和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法理、宪法、民法、刑法、经济学基础、经济法、诉讼法概论、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会计基础、法律文书制作、应用口才、应用写作、电子商务、驾驶技能培训等。
    4、法律事务(物流管理方向)(专业代码690104):本专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掌握物流和相应的法律知识,能够服务于公司、企业物流环节相关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物流数学、物流英语、现代企业管理、现代物流基础、物流库存管理、物流运输管理、仓储管理、民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商法、采购与供应管理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物流实务、物流信息技术与实践、物流企业会计等。
    5、刑事执行(专业代码690201):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民警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监狱刑事执行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劳教行政执法一线工作需要;掌握刑事法律基本理论和职业技能,能够胜任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法理、宪法、刑法、监狱学基础、诉讼原理、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犯罪心理学、监狱企业管理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应用写作、罪犯心理矫治、擒拿格斗技术、应用口才、刑事侦查技术等。
    6、书记官(法律文秘方向)(专业代码690105):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掌握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具备从事书记官实务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企事业单位文秘,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法理、宪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原理与实务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法律文书、速录、司法笔录训练、书记员工作实务、秘书实务、应用写作、应用口才、硬笔书法、汽车驾驶培训等。
    7、社会工作 (专业代码650101):本专业培养具备法律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执行及社区服务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社会工作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心理学原理、民族与宗教、犯罪心理学、行政法原理与实务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应用写作、个案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社区矫正、应用口才等。
    8、司法信息技术 (专业代码690304):本专业培养掌握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和实用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硬件维护和软件应用开发、网络工程、网站建设与维护等工作,同时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数据库应用技术、程序设计、常用工具软件、计算机英语、计算机导论、操作系统概论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计算机维护、网页设计与制作、综合布线、局域网组建与管理、网络数据编程、多媒体技术、平面设计等。
    9、司法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方向)(专业代码690304):是高等职业教育中重要的专业,该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对信息安全人才的客观需求,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计算机硬件维护和软件应用开发、网络工程、网站建设与维护等工作,同时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性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VB 程序设计、民法、刑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网络基础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计算机网络攻击与防范技术、通信技术、信息监听与隐藏技术、计算机信息加密与解密、计算机病毒防治、网站建设与维护、网络侦察与防范、jAVA程序设计等。
    10、行政执行 (专业代码690203):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适应我国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需要、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备法律应用、法律服务技能,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方法,熟练掌握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较强的行政执法能力,能够在政法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也能胜任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主要有:法律原理与技术、宪法、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学、保卫工作、犯罪心理学、社区警务管理、犯罪学等。专业技能课主要有:应用写作、突发事件处置、擒拿格斗技术(含警戒具使用)、应用口才、刑事侦查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治安案件查处、群体性事件处置。
    11、五年制初中法律事务:本专业培养具备法律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掌握法律服务的技能,能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适应所在部门发展需要的应用性法律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与专业技能课主要有:法理、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律实务、诉讼法律实务、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应用写作、应用口才、常用法律文书制作、笔录训练、市场营销、汽车驾驶员培训等。
    12、三年制初中中专法律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法律服务技能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应用性法律职业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课与专业技能课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合同法、诉讼法实务、应用写作、应用口才、笔录训练等。
    13、三年制初中计算机应用(速录):本专业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计算机速录技能、计算机硬件、软件应用和维护的基本原理和技能。能够运用设备,从事语音信息实时采集并生成电子文本的的技术型、实用型人才。
    本专业开设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课主要有:计算机基础与操作训练、常用工具软件、网页制作、计算机维护技术、速录、应用写作等。
    14、一年制高中中专法律:本专业培养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法律服务技能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应用性法律职业人才。根据学院与北京万科公司的合作协议,我院给与该公司进行订单式学生培养,在学院学习半年后,即送入该公司进行整训,由该公司确保就业。
招生对象及方式
 
    1、 三年制大专班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的考生;五年制大专班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普通中专班由学院自主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志愿报考我院三年制大专班的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对在规定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学院按照面试和高考文化成绩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五年制大专班需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三年制和五年制大专班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对其他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中专班由学院自主招生不需填报志愿,可持准考证、成绩单来我院报名,经学院考察合格便可录取。
 
招生基本要求
 
    1、政治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须于2008年7月25日至8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到我院报名。
 
在校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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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浙ICP备07019449号
主办部门: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571-8691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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