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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稿件来源: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时间:2008年06月04日
    
    学生享受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待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我院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高职、中职学生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验印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普通中专学生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验印的普通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并由学院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推荐手续。
 
毕业生就业方向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指导学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办法,面向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保安公司、物业管理等部门,每年举办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选会”,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搭建平台。经我院培养的毕业生既学法、懂法又守法、执法,其突出的专业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邮政编码:750021
    学院网站:http://www.nsjy.com.cn;
    咨询电话:0951-6883023、0951-6883100、0951-6883066
    联系人:李老师、郭老师、杜老师、马老师、张老师
    乘车路线:乘42路公交车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站下即到。乘101路公交车银川市体育馆下车向北500米即到。
 
学生处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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