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等;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6.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第四批次与单考单招专业考生的报名条件,按其他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标准执行。
三、招生考试办法
(一)提前批录取的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
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司法)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心理与体能测试,填报提前批志愿、实行提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所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的录取。
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委托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全省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具体相关工作统一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文件执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至4月5日;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2)报名方法:考生可于3月25日至4月5日期间,凭已获得的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或通过函寄方式报名。函寄报名凭已获得的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序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码,采用每人填写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的函报方式,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汇款报名费130元进行报名(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式样见附件1)。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之间用斜杆“/”隔开;在汇款单上的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
2.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工作
(1)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地市 |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
温州 |
5月4日 |
5月5日 |
|
台州 |
5月5日 |
5月6日 |
|
湖州 衢州 |
5月6日 |
5月7日 |
|
嘉兴 绍兴 |
5月7日 |
5月8日 |
|
宁波 丽水 |
5月8日 |
5月9日 |
|
金华 舟山 |
5月9日 |
5月10日 |
|
杭州 |
5月10日 |
5月11日 |
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的当天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老师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工作人员发给面试合格考生《2008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成绩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
(4)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司法)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各专业的考生,体能测试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作为可否报考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5)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的交通、食宿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3.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凭《心理、体能测试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到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手续。
艺术、体育与警察院校提前批次志愿不能兼报。
第一志愿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司法)本科专业,第二志愿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次各专业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其第二志愿在录取时视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第一志愿。
4.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
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5.政审划线
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划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司法)本科专业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须达到二本分数线以上,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各专业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须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6.政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政审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审。
7.录取
录取工作在7月中旬提前批次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但委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收的工商管理(司法)本科专业无男女录取比例限制。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投档比例为1:1.05,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8.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身体条件进行复查,身体条件等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第四批专业或单考单招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面试、心理与体能测试,其招生考试办法、志愿填报等按同批次其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办法执行。
本指南未涉及之处或与全省招生政策有不一致的,均按《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省外报考办法详见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
邮政编码: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传真:0571-86836338 8691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