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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新教学模式 推进实践教学
作者:   出处: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时间:2008年06月11日
    
    2008年5月20日上午9时,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模拟法庭就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进行了巡回审判。刑法教研室部分教师、刑事司法系和法律一系的四个教学班的学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在审判过程中,参与的教师和同学仔细地观摩庭审的每一个细节:法庭的庄严肃穆、法官的严肃认真、检察官的义正言辞、辩护人的缜密思维,给同学们留下深刻印象。通过此次观摩,使同学们对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有了直接的感性认识,更加明确了对法条和法理精神的理解。通过观摩庭审,调动了同学们学习刑事法律知识的热情和兴趣。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魏凯军法官针对本案具体情况作了讲评,进一步分析和讲解庭审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问题,如犯罪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出示、诉讼程序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认真学习的精神非常满意,尤其是刑事执行专业的学生担任了此次庭审法警的部分工作,同学们严整的警容风纪和纪律作风使法庭增色不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李军庭长认为,把法庭开在警官学院是一次新的尝试,通过面对面地与师生交流,既对庭审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能使广大同学通过听庭,了解熟悉法庭的庭审程序,增强了技能操作的认识水平,是一件双方都受益的事,并希望在以后增强与该院的进一步联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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